帮助 本站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知识中心 > 文献详情
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刑事和解制度在中国的构建

作  者: ;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出  处: 《法制与社会》 2008年第14期70-71,共2页

摘  要: 刑事和解是恢复性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学者对于刑事和解的定义存在争议,厘清它的定义有利于该制度在中国的构建。刑事和解适用于自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目前尚不宜适用于严重的暴力性案件。作为刑事和解成果的和解协议可作为减刑和免除刑罚的依据。中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可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上着手,分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来完成。

关 键 词: 刑事和解制度 中国 轻微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 恢复性司法 暴力性案件 自诉案件 适用 免除刑罚 和解协议 构建 定义 组成 争议 远期 学者 刑法 阶段 减刑 存在

领  域: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政治法律—法学]

相关作者

作者 肖晟程
作者 陈海
作者 杨佩霞
作者 陆国东
作者 谢满根

相关机构对象

机构 中山大学
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
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机构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机构 暨南大学

相关领域作者

作者 姚秀兰
作者 翟玉娟
作者 朱兴有
作者 付莹
作者 邓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