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中英国际海事法学院
出 处: 《福建法学》 1999年第3期20-22,共3页
摘 要: 物权法作为调整主体对客体的财产支配关系的法律,是人们从事社会经济活动,取得或让予财产及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最基本的法律制度,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与我国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传统物权法体系面临着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严峻挑战,弊端、不足日趋明显。
关 键 词: 物权法体系 所有权制度 物权立法 物权制度 担保物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民法通则 财产所有权 法律制度
领 域: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