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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清华大学
出 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2期85-92,共8页
摘 要: 信赖原则的体系地位,是过失犯的构成要件阻却事由,而不是责任阻却事由。信赖原则的判断标准,是一般人认识与行为人特别认识结合的一般人标准,而不是行为人标准。是客观规范的判断,而不仅仅是行为人的心理判断。信赖原则的适用范围,在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时候,也可以适用信赖原则,不构成过失犯罪。信赖原则的实质,是价值判断,而不仅是事实判断本身。
关 键 词: 信赖原则 过失犯罪 结果无价值 行为无价值 客观归责
领 域: [政治法律—刑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