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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义务论纲——基于行为无价值论的新思考

作  者: ;

机构地区: 清华大学法学院

出  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6年第2期3-23,共21页

摘  要: 在注意义务的概念上,是形式和实质的统一,强调社会规范引导国民尊重义务;在注意义务的内容上,结果预见义务是表面的体系要素,是没有必要的,对过失犯的违法和责任判断没有影响,主张结果预见义务不要说,其对故意和过失的区分机能由预见可能性承担;在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上,主观说及以主观说为基础的学说难以解决行为人能力低于一般人时的问题,处罚无识过失说明客观说妥当,并可进一步限制为规范客观说。

关 键 词: 注意义务 概念 内容 标准 行为无价值

领  域: [政治法律—刑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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