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郭忠华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20世纪中叶,现代公民身份的理论研究在英国社会理论家T.H.马歇尔那里获得了重要突破。至1980年代,随着公民社会研究的兴起,马歇尔的理论框架得到了重新重视。他所搭建的公民身份理论以公民、政治和社会三大权利为核心,以民族-国家作为共同体的主要指代,绘制了一幅静态、平面的现代公民身份的理论图景。在马歇尔的理论视域中,权利、国家、公民、行动和场所等要素构筑了其理论的五大支柱,塑造了一种稳固的公民身份。 随着现代社会的剧烈变迁,尤其是信息高速公路的建立将我们带进了晚期现代社会,马歇尔的理论框架也开始遭遇重重困境。笔者认为,晚期现代社会中的公民权利开始多样化,公民的定义也处于失范状态,这使得国家这一共同体的层次已经不能有效应对公民权利与责任的要求,反过来,这一情况也促使了公民对于行动观念的转变,并引发了行动场所的多样化。 依照安东尼·吉登斯、齐格蒙特·鲍曼等思想家的诊断,晚期现代社会实质上是一个流动的社会,这里的流动不仅仅是资本、商品、人口和信息的流动,更是观念、理论和社会结构的快速变迁。同样,公民身份的理论要素也处在流动状态,公民、权利、层次、行动和场所,每一个要素都处在迅速流动的状态。也正是基于这一重大变化,笔者认为我们对于当代公民身份的理解应该更注重流动的过程,而不是继续停留在马歇尔所绘制的静态的理论图景之上。
领 域: [哲学宗教—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