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出 处: 《学习与实践》 2014年第8期95-104,共10页
摘 要: 本文以G省Z市为个案,在福利混合的研究框架下,探讨了残障人士就业的制度排斥问题。对三个(准)福利企业的比较分析显示,"福利市场化"的残疾人就业政策失当是残障人士、特别是中重度残障人士工作内权利非充分实现的主要社会因素,这是一种制度排斥。社会政策在帮助商业企业性质的福利企业克服经济理性、保障残障人士工作权充分实现上是失败的:政府责任在残障人士工作权实现过程中严重缺位,也缺乏社会团体的支持,福利企业按照企业经济理性的行动逻辑雇佣和对待残障人士。此外,各福利供给主体的价值观和态度深刻影响了残障员工的工作权实现。三个福利企业组织不同的残障人士工作权实现状况可以从正式福利制度安排对社会目标的支持、组织的经济理性、践行社会目标的动机与残障观念,以及社会组织的支持程度等福利制度因素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