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吴克昌
学科专业: L0401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基础教育,作为造就人才和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在世界各国面向21世纪的教育改革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关系民族整体素质的事业,是教育发展的基础,也是国家发展的基础。在我国,基础教育实行在国家宏观指导下主要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县(市、区)级政府在组织义务教育的实施方面负有主要责任,包括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调配和管理中小学校长、教师,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等。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基础教育方面也面临了新的问题和挑战,只注重教育普及率,不追求教育质量,基础教育经费被乱用、挪用,拖欠基础教育工作者工资等问题时有发生。追根究底,这一系列问题的存在根源于县级政府的不负责,基础教育工作的不到位。因此,在国务院有关政策方针的指导下,广东省针对本省工作实际以及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广东省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实绩考核指标》,目的是通过对县级领导干部的基础教育工作的考核,一方面考察领导干部的工作绩效,另一方面则希望通过考核来提高广东省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 文章正是以此指标体系为线索,从县级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实绩考核的基本理论出发,探讨了县级领导干部基础教育考核的涵义、价值取向以及考核的主体和工具选择,介绍了广东省通用的考核指标体系。之后文章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探讨了乳源县领导干部在应用该指标体系进行基础教育工作实绩考核的现状,从中得出此项考核存在考核主体单一,考核指标不完善,考核过程也流于形式,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追踪机制尚不健全等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原因的深入探讨,文章的最后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五点有建设性的建议:1、树立科学的指
关 键 词: 乳源县 县级领导干部 基础教育经费 教育工作者 实绩考核 考核指标体系 工作实绩 广东省 问题 考核主体 考核结果 考核工作 教育管理体制 中小学校长 文章 民族整体素质 教育教学工作 机制 制度化进程 教育的实施
领 域: [政治法律—政治学]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