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中英国际海事法学院
出 处: 《政法论坛》 2014年第2期38-49,共12页
摘 要: 我国民事审判组织适用的现实状况与立法的规定之间呈断裂之势。独任制适用的高度扩大化,合议制适用中"形合实独"的常态化,以及司法审判的行政化等现象,已致使规范民事司法的诉讼法律长期经受着来自民事司法自身的悖离和挑战,也致使"司法与人民渐行渐远",危及司法公信。应对民事审判组织立法与司法之间断裂的状况把脉问诊并对症下药,既及时修改完善立法在审判组织上不切实际的规定,亦有效校正民事司法在审判组织适用中悖离法律的行为,以促进民事审判组织之名实相符,提升司法公信力。
关 键 词: 审判组织 民事诉讼 合议制 独任制 审判委员会
领 域: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