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华中师范大学
出 处: 《探索》 2010年第3期149-154,共6页
摘 要: 四项基本原则入宪使之具有了最高的法律效力,其最高效力也及于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也必须遵守宪法的有关规定。四项基本原则通过宪法的规范性特点,保证了中国特色政治体制改革的特点和方向。中国政治发展有着两大主题词,"积极稳妥"和"绝不照搬",而这两大关键词都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直接影响下形成的,也分别构成了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特征。目前,四项基本原则需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所发展,将着眼点从维护安定团结,向既维护安定团结、又促进人民民主权利的方向发展,以新的内涵为中国政治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领 域: [政治法律—政治学]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