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法学院
出 处: 《法制与社会(旬刊)》 2015年第19期258-259,共2页
摘 要: 家庭暴力不仅损害受害人的身心健康,而且严重影响家庭的和睦和社会和谐,是诱发违法犯罪的一种原因,已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社会问题。近年来,家庭暴力的发生呈明显增长趋势,且造成的后果也日趋严重,手段也更加的多样化。2001年婚姻法修改后首次将家庭暴力问题纳入到法律中,从国家基本法的高度明确"禁止家庭暴力",体现出家庭暴力问题不再只局限于"家务事",也表明了我国对家暴现象频繁发生的高度重视。但是对家庭暴力没有一套完整的处遇配置措施,也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实践中可操作性欠缺。2014年8月17日,深圳举行了深圳反家庭暴力立法研讨会,将深圳经济特区针对家暴的专门立法推向高潮。
领 域: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