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安徽财贸学院会计系
出 处: 《税务研究》 2000年第7期62-63,共2页
摘 要: 本文认为 ,政府取得税收和提供社会公共资源之间是一种有偿的特定交换关系 ,取得税收不是目的 ,提供社会公共资源以满足维护生产关系再生产需要才是目的 ;税收无偿论不能体现税收的目的 ,不符合市场经济的需要 ;实现税收目的的基本方式 ,是通过税收收入与提供社会公共资源之间的交换关系 ,谋求社会总体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实现税收目的的过程 ,应遵循总体对应和差异对应原则。
领 域: [经济管理—财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