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李淑蘋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民国时期,灾荒不断、战争频繁,社会弱势群体数量庞大。国民政府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在各地增建了许多游民习艺所、贫民教养院、救济院等机构来收容教养贫困人群。这些救济组织突破了传统救济“养而不教”的局限,主张“教养兼施”,既收养贫民还传授其专门技术和普通知识,具有明显的现代救济机构的特征。 本文即是以民国时期广州市贫民教养院为对象,对其进行个案考察,以阐明民国时期的救济机构对弱势群体进行社会救助的情况以及这些救助行为取得的成效,从而使人们更加清晰地了解民国时期社会救济事业的发展概况。全文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广州市贫民教养院的筹备与建立过程以及贫民教养院的终结,梳理了贫民教养院整体上的发展线索。具体分析了贫民教养院建立的社会背景,建立的历史条件,以此来说明民国时期救济机构的建立是现代化进程中处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的一种手段。第二部分详细考察了贫民教养院工作的具体运作情况,如贫民教养院对乞丐、瞽姬以及其他社会弱势群体的收容工作;统计贫民教养院收容贫民的人数、籍贯以及各贫民入院前所从事的职业类型;介绍贫民教养院中贫民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情况;分析贫民教养院是经费的来源与运转情况。通过具体阐述贫民教养院工作的运行,为人们研究民国社会救济机构提供线索。第三部分对贫民教养院所体现的时代特征进行客观的评价,肯定其发挥的历史作用,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以期为当今社会救济事业的发展提供经验与借鉴。
关 键 词: 民国时期 社会救济 广州市政府 贫民教养院 弱势群体
领 域: [历史地理—历史学] [历史地理—中国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