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会议: “社会变迁、刑法发展与立法模式变革”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会议日期: 2009-12-26
会议地点: 北京
主办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
出版日期: 2009-12-26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处: 《“社会变迁、刑法发展与立法模式变革”学术研讨会》
摘 要: 1979年刑法的颁布,新中国结束了长达三十年的无刑法典时代,这对中国脱离“无法无天”的时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略有遗憾的是其内容充斥着许多的人治色彩,如类推制度的适用、三大口袋罪的存在、把犯罪定位于敌我阶级矛盾、刑法的唯一机能限定为维护社会秩序等等。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现代法治理念不断加深对刑法的影响,尤其社会转型其间各种复杂问题的爆发与法律制度的缺失之间的矛盾,为进一步修改刑法提出了迫切需求,因而1997年立法机关对刑法进行了大幅的修改,并随后出台了一系列的司法解释和七个修正案来满足司法需求,尤其新刑法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成为法治文明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她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权力限制和权利保障为基础,注重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一切刑事司法活动围绕着罪刑法定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