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科学学院
出 处: 《产经评论》 1999年第1期37-39,共3页
摘 要: “一国两制”是邓小平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科学内涵十分丰富,概括地说,就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通过立法,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除在外交、国防等领域中由中央人民政府管辖外,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包括拥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司法权、终审权和独立的财政权,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可以容许在自己身边,在小地区和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
关 键 词: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 一国两制 构想 社会化大生产 战略构想 文明成果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一球两制 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社会主义
领 域: [政治法律—政治学]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