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张洪林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中国回族民商事习惯法是回族成员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体现回族全体成员意志和利益,调整本民族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本民族所遵守,并被认可的社会力量所保障实施的普遍性行为规范的总和。纵观中国历史,回族民商事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一起,在回族地区发挥各自作用,有时又互相交叉渗透,共同调整着回族地区的社会关系。 本文共分四个章节。第一章对回族民商事习惯法的发展进程进行了考察。通过对回族民商事习惯法的历史渊源、演变的几个阶段,寻找其与国家法之间互动关系的规律,以此发现国家法与回族民商事习惯法之间的控制与反控制、同化与反同化的历史轨迹。 第二章对回族民商事习惯法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回族民商事习惯法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婚姻习惯法、饮食习惯法、丧葬习惯法和捐赠习惯法、买卖习惯法和借贷习惯法。 第三章从法文化的视角对回族民商事习惯法的特征和功能进行了说明总结。回族民商事习惯法以伊斯兰教法文化观念为核心,同时受到儒家法文化、西文法文化和我国其他少数民族法文化的影响。回族民商事习惯法的发展需要一定的组织形态和组织载体,伊斯兰教实现本土化的过程中,形成了中国回族独特的门宦制度。回族民商事习惯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体系,在规范回族群众日常工作生活的民商事行为外,还在回族社会中发挥了文化传承、社会控制、民族团结的功能。 第四章主要探讨了中国回族民商事习惯法现代化的发展对策。指出在全球化和经济迅速发展的冲击下,回族与各民族的交往越来越多,如果不重视回族民商事习惯法与社会现状,尤其是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的冲突,寻找有效的解决途径,势必会引发民商事纠纷,给国家带来严重�
领 域: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