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高岚;江华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农业大学
摘 要: 为使集体资产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需要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巴泽尔关于产权理论的解释,产权是因为对象物的存在,人与人或组织在对象物的利用上存在的一种相互关系,而非传统意义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之分。在目前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为主要表现形式的集体资产,其产权结构体现三个层面:政府拥有集体资产终极产权,农民个人拥有使用产权,而实际经营权往往被集体经济组织所控制。集体资产存在公共产权。对集体资产产权的保护有两条路径:政府与市场。政府保护最大优势是有利于政治目的与经济目的的有机结合,市场保护有利于土地资源按最优原则配置。现阶段,我省政府应当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的法律性质及产权结构,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指导,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监督。提高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服务水平。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登记,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管理集体资产的基本制度规范,包括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以及集体资产权属纠纷处理机制与法律责任。
领 域: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