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李伯侨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在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如何处理好环境问题关乎到整个人类生存和发展,因此,建立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成为了重要任务,而本文就是针对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论述。首先,阐述了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基本概念、理论基础、具体内容以及意义所在。其次,对外国及国际组织和我国的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进行了阐述和评析,而且,对我国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全面剖析,是在国家环保总局于2007年4月11日颁布并与2008年5月1日实施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结合固有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三方面内容,即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和产品信息公开,采用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价值分析法等研究手段进行探讨,提出了解决问题的若干思考。最后,基于对基本理论的掌握以及对国内外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了我国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并对我国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中亟需构建的三项制度进行了阐述,其分别是政府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企业环境会计制度、产品环境标识制度,而且其中重点提出了这三项制度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