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
出 处: 《邓小平研究》 2017年第4期72-79,共8页
摘 要: 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对改革的必要性和历史地位、改革的性质、目的、原则、内容及评判标准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刻论述,形成了我国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基本框架。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新的历史条件,习近平在系统地总结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关于改革开放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布局以及一系列重要理论观点,在改革的历史定位、性质和目的、总体方略、方法原则、评判标准等方面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理论。
领 域: [政治法律—政治学]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