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梁玉霞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2012年3月14日,11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新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其中新法增设第五编中有关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立法初衷是为了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是司法恢复正义理论的实践体现。但现行制度的设计与原先的想法略有出入,存在一定的适用困境:当事人一方的异议权与让未成年人及其家属无辜认罪难以体现“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有限的适用范围、加害人与被害人和解无妥当保障等问题并未体现制度设计对未成年人的优待;过长的考验期不符合非刑事化改造理念;帮辅制度存在未成年人信息保护和受教育的问题。现存适用困境的解决方法需要借鉴域外的相关制度,汲取美、日、德三国中相关制度以及配套制度的精华。文章在最后一部分提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完善的三大理念(司法平等、和解调处纠纷、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以及从立法、司法层面去完善现有制度的不足之处,以更好地提升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
关 键 词: 附条件不起诉 适用困境 暂缓起诉 和解协议 帮辅教育
领 域: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