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左卫民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四川大学
摘 要: 随着犯罪的智能化、组织化、隐蔽化程度的日益增强,以公开侦查为主导的传统的犯罪侦查模式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为此,世界各国纷纷运用秘密侦查手段打击和惩治犯罪,以实现犯罪控制的目的。但由于秘密侦查具有易侵权性的本质特点,如果使用不当,失去控制,就极易使秘密侦查沦落为一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损害国家执法机关的公正性、廉洁性和无暇性,乃至动摇统治阶级政治根基的“肮脏”手段。为了使秘密侦查在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保持一种高水准的平衡,就必须加强秘密侦查的法律规制,而不能让其象脱缰的野马一样肆意妄为。从这一思路出发,我们解读和诠释了秘密侦查的概念、特征、分类及其表现形式,探寻了秘密侦查的源流变,分析了秘密侦查的价值,并在充分考察世界各主要法治国尤其是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国秘密侦查的立法、司法实践及其相关学说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秘密侦查之实际情况,提出了建构我国秘密侦查法治化大厦的若干设想。
关 键 词: 秘密侦查 法治化 价值分析 源流变 法律规制 运作实践 比较法考察 立法建构
领 域: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