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出 处: 《教育教学论坛》 2016年第10期249-250,共2页
摘 要: 近年来,独立学院的法学专业在建立实验室的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的困难,其主要表现在师资力量不够雄厚、专业定位不够准确以及就业比较困难等问题。而法学专业实验室属于文科实验室,在我国的实验室建设指标中,比较重视理科类的实验室建设,文科实验室中主要建设的是新闻专业、管理专业以及金融专业等实验室,法学专业的实验室建设应该在借鉴理科实验室的基础上,明确法学专业实验室的独立地位,继而建立独立的专业指标评价体系。法学专业本身的实践性以及应用性比较强,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需要以培养实用型的人才为最终目标。本文将根据作者的相关工作经验,从法学专业实验室的功能角度出发,分析法学实验室的特色教育教学方法,继而提出建立法学实验室的具体方法以及法学的具体内容。
领 域: [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文化科学—教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