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甄美玲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汕头大学
摘 要: 英国诽谤法被指责过于保护名誉权,对新闻工作施加了寒蝉效应。因此,适当地平衡名誉权与新闻自由两种利益,是21世纪英国诽谤法改革的目标。 在1999年的“雷诺兹诉泰晤士报”案中,英国上议院为诽谤法确立一项重要抗辩——“雷诺兹特权”,以保护媒体的新闻自由。藉此抗辩,被告媒体只要证明其报道关乎公众利益,且采编工作是负责任的,即可免于诽谤责任。 然而,雷诺兹特权的现状令人不满。在政府的支持下,英国新一轮诽谤法改革于2010年6月启动。改革涉及多方面,包括如何完善雷诺兹特权。 本论文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研究1999-2010年间雷诺兹特权在普通法中的发展,考察上议院对雷诺兹特权的法理学构架,及其在下级法院中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讨论雷诺兹特权在多大程度上为新闻自由带来实质保护。该部分采用判例分析法,分析10个关于雷诺兹特权的媒体诽谤案件,案件的裁决书均出自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高等法院、上诉法院或英国上议院,共计19份。 第二部分研究英国新一轮诽谤法改革中关于雷诺兹特权的改革建议,讨论英国司法部如何针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修改雷诺兹特权并纳入成文法。该部分主要分析英国国会和英国政府2009年初分别发布的两份诽谤法改革调查报告、2010年5月莱斯特勋爵向上议院提交的诽谤法个人法案、2011年3月英国司法部出台的诽谤法草案及其咨询文件。 本论文的研究结论是:1)理论上,虽然上议院试图运用雷诺兹特权保护新闻自由,尤其希望使从事调查报道的媒体免于诽谤诉讼威胁,但却将雷诺兹特权的法理学定调为:要求媒体采编工作的负责任程度达到法官的把关标准;2)实践中,虽然上议院列出仅供参考的10项因素,以检测媒体采编工作的负责任程度,但下级法院法官在运用时缺乏应有的灵活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