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程信和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在我国的公司发展史中,大股东利用自己的优势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件屡见不鲜。在某种程度上,这已影响到了我国公司的发展进程。因此,如何对少数股东权益提供切实、适当的法律救济,成为我国公司法制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尽管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确已规定了不少少数股东应享有的权利,同时亦规定了对一些少数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方式,但其中较为有效的少数股东权益法律救济方式仍乏善可陈。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确保资本市场的活力和健康发展,必须尽快采取有效对策,保护小股东的利益。 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论述对小股东的保护: 第一章我国小股东权利保护的现状,从我国小股东权利保护的实际情况、我国《公司法》上的股东权保护制度、我国证券法规对少数股东权益保护的现状进行论述;第二章小股东权益保障的依据,由资本多数决原则的确立、股东平等思潮的兴起、公司越权行为的无效性与有效性、从股东会中心主义到董事会核心地位对小股东权益保护问题的进行分析;第三章国外立法中对于小股东权利保护的规定,从程序法和实体法上考察国外小股东保护的先进经验;第四章健全我国小股东权益保护体系的构想,采取确立累积投票制度、股东提案制度、完善小股东的退出机制、建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等措施完善我国小股东保护权益。
领 域: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