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出 处: 《浙江社会科学》 2006年第5期24-29,共6页
摘 要: 2000年以来的国际学术界,一场由经济学家、哲学家、生物学家、心理学家、行为学家、人类学家、社会学家、神经科学家和认知科学家共同发起的“跨学科思想运动”,正在撼动“休谟法则”的根基。他们对人类“趋社会性”的研究表明,康德所谓“超验”的“道德律令”,罗尔斯在“无知之幕”下构建的“正义选择”,不过是先于个人而存在的、作为人类合作秩序的社会规范,在经过自然与环境双重选择和人类长期演化之后,被“固化”在我们身体和心智中的禀赋与品质。从人类心灵与社会共生演化的角度看,“实然”与“应然”之间,不存在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关 键 词: 休谟法则 道德律令 人类的趋社会性 社会规范的内部化
领 域: [哲学宗教—外国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