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检索词: (英文)题名=T 作者=A 关键词=K 摘要=R 机构=O 主题=S 刊名=M 分类号=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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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法学院
出 处: 《青年文学家》 2013年第16期222-222,共1页
摘 要: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到期后,至小区业委会成立前的过渡期间内,谁真正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法律上并未有明确清晰的规定,且实践中争议颇多,本文试图从这个角度出发,提出自己的一些浅薄观点,以此促进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善和物业管理科学规范、和谐发展。
关 键 词: 前期物业管理 业主 物业管理企业
领 域: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