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程静
学科专业: B0204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超控制权私人收益行为是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凭借控制权的行为能力、与控制权成本补偿无关但是能够使大股东强制获取的超过控制权正常收益以外收益的行为,超控制权私人收益所涉及的大股东对中小投资者的侵害问题成为近些年来投资者保护以及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方面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在理清超控制权私人收益的基础上,以民营控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利用规范分析、实证分析以及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上市公司超控制权私人收益现象进行研究。本文在研究过程中发现:一、我国民营控股上市公司超控制权私人收益产生的根源大致包括通过公司控制权的配置以达到获取控制权私人收益的能力以及公司治理机制没有起到制衡大股东的作用这两个方面;二、我国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大股东实现超控制权私人收益的手段是一种“掏空”行为;三、在实证分析中我们得出企业规模以及股权集中度与超控制权私人收益存在负相关关系,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股权转让比例、金字塔结构以及两权分离率与超控制权私人收益存在负相关关系的结论。最后,本文试着提出一些有益于提高我国投资者保护水平、完善我国民营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政策建议,并且指出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以及研究展望。
关 键 词: 民营控股上市公司 超控制权 中小投资者 控股股东
领 域: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