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 本站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知识中心 > 文献详情
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和谐社会的三大基石

作  者: ;

机构地区: 肇庆学院政法学院

出  处: 《法制与社会》 2008年第19期273-274,共2页

摘  要: 民主是体现人类价值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理念,法治是保证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途径,道德是彰显文进步促进更高和谐的根本保障。三者既各自发挥作用又辩证统一,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关 键 词: 构建和谐社会 文明进步 基本途径 基本理念 辩证统一 类价值 作用 民主 公正 法治 道德 保障

领  域: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政治法律—法学]

相关作者

作者 吴崇华
作者 许翠玲
作者 潘云华
作者 何永琪
作者 卓高生

相关机构对象

机构 华南师范大学
机构 中山大学
机构 暨南大学
机构 广州大学
机构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相关领域作者

作者 姚秀兰
作者 翟玉娟
作者 朱兴有
作者 付莹
作者 邓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