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杨建广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自2001年国务院提出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以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取得很大成效。但由于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以罚代刑的现象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的法治权威和社会稳定。 本文通过通过阐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立法规定、运行情况、存在问题等方面分析了衔接机制的现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衔接机制不完善的原因,包括现有立法不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财政制度不健全、检察机关监督不到位三个主要原因。最后提出解决问题、完善衔接机制的途径,以期达到真正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目的。
领 域: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