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李伯侨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委托书征集制度是现代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产物。在法律功能上,委托书征集具有利弊俱存的特点,它既对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运作民主化、促进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又有可能沦为争夺公司控制权的工具,对其进行合理规制,使其扬长避短是本文进行研究的出发点。在制度发展上,我国资本市场将日趋成熟并成为中国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股权市场主体结构多元化和流通股的增多,这既为委托书征集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又是本文进行研究的现实基础。解决我国委托书征集实践和相关立法严重缺失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是本文进行研究的直接动因。 正是基于上述诸方面的考虑,本文试图用比较研究和经济分析的方法,分析了委托书征集的基本理论和我国委托书征集的发展现状,研讨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育、股权结构的状况和我国委托书征集立法不足,在借鉴外国和其他地区成功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构筑适合我国国情的委托书征集法律制度。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委托书征集制度的基本理论。该部分从委托书征集产生的经济原因和法律根源谈起,对比分析了台湾地区及其他国家对委托书征集的界定,梳理了我国的委托书征集概念层次,并认为,委托书书征集应限定在征集人主动征集投票代理权之情形。此外,从民法角度、公司法角度及证券法角度对该制度进行了不同的剖析。 第二部分,国外及台湾地区委托书征集法律制度相关内容评析。该部分主要以美国法和台湾法为视角,从委托书征集行为的界定,征集者的主体资格、委托书及委托声明的要求、委托书征集的有偿性问题、征集费用的承担、违反委托书征集制度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委托书征�
领 域: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