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
出 处: 《中国财经信息资料》 2007年第1期35-37,共3页
摘 要: 我国税收政策的变化与财税体制改革是息息相关的。计划经济时代,企业与国家的利益分配主要采取利润上交的形式,税收的作用十分有限。1978年以后,为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曾尝试过多种利润留成办法。但是,这些办法没有能摆脱统收统支的旧框框?留成基数和比例也很难定得合理,苦乐不均、鞭打快牛的现象十分普遍。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尤其是已经大量出现的非公有制经济和日益广泛的对外经济往来,过去的利润留成办法行不通了,以国家指令性计划为核心的直接调控不得不逐步让位于市场机制。在这种情况下,为保证国家对经济实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必须扩大税收的职能作用,由此而产生了两步“利改税”。但是,这种改革却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即完全否定利润的作用,混淆了国家的资产所有者和社会管理者两重身份。存在的种种缺陷最终导致人们对税收的怀疑,并试图以“承包制”取代税收的作用,
关 键 词: 税制改革 地方财源 税收政策 企业自主权 利润留成 因应 财税体制改革 非公有制经济
领 域: [经济管理—财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