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人文科学学院哲学系
出 处: 《现代哲学》 2013年第1期113-118,共6页
摘 要: 理学诗是指表达理学思想或表现理学风味的诗。邵康节的诗突出表现乐的情感,这与他的观物学说相联系。他重视诗"曲尽人情"的作用,也对"累于性情"、"溺于情好"保持警惕。陈白沙以诗为教,以自然为宗,强调自然之乐,认为"论诗当论性情",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注意学习诗歌的修辞技巧。宋明理学诗的整体特点是:(一)重视吟咏性情,抒发乐的情感,并间接阐明义理;(二)相对轻视修辞技巧;(三)不排斥议论,但也不主张单纯以议论为诗。
领 域: [哲学宗教—中国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