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何高潮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放射性同位素在广东省工业、农业、医疗、科研和教学等领域的应用同步快速增长。2004年以前,我国对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实施部门专业化管理,卫生部门、公安部门、环保部门多头管理,导致管理职能分割和交叉,相互扯皮,没有一个部门全面掌握全国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和进口数量、使用数量、转移情况和废弃放射源的数量。直接导致多年来我国放射源丢失、被盗等事故多发,对社会心理影响巨大,危及社会稳定。 2004年后,放射性同位素纳入环保治理体系,引进西方放射性同位素管理经验,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实行“出生到坟墓”的全过程管理。新制度下,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形势好转,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何加强对新制度的研究,解决新制度下出现的新问题,从而加强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对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身体的健康,促进广东省经济的发展都具有现实和长远的意义。 本论文采用文献研究、实证分析及理论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相结合的方法,从文献研究着手,对我省放射性同位素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对原有制度的问题和西方先进国家的制度进行了分析,对现有的制度和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进一步加强我省放射性同位素管理的几点政策建议和管理对策。
领 域: [政治法律—政治学]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