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出 处: 《经营与管理》 2008年第S1期51-53,共3页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取代原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涉外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及现适用于内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实现了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的统一。鉴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在纳税人、税率、扣除、税收优惠等方面与现行税法、实施细则存在诸多不同,现将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新旧税前可扣除项目要点摘录出来,以供对照比较。
关 键 词: 税务机关 纳税人 外商投资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 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 扣除项目
领 域: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