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谢石松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尽管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相当规模的洗钱犯罪现象,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对于我国的很多老百姓来讲,对洗钱犯罪这一外来词还是很陌生的。而且我国关注洗钱犯罪的时间也较短。随着我国各个领域开放程度的不断加大,资本运作的更加频繁,导致国际上的“洗钱犯罪”活动也逐步加快向我国渗透。由于洗钱犯罪活动为犯罪行为人安全自由地支配犯罪收益创造了条件,为其重新犯罪提供了物质基础,同时也为司法机关查处犯罪设置了障碍,进而给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因此洗钱犯罪是一种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的犯罪类型。受打击洗钱犯罪国际潮流影响,我国对洗钱罪的认识已经有了很大的进展,随着《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我国已经逐步建立起以《刑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准则,以部门规章为规范的反洗钱犯罪法律体系。但是,由于我国反洗钱犯罪工作起步较晚,缺乏相应的司法实践,理论研究也还不成熟,使得我国对于洗钱犯罪的惩治与预防仍处于摸索经验的初级阶段。再加上我国语言、法律制度、文化与别国存在较大的差异,不可能完全从国外获得更多的措施及经验。重点还是要结合我国当前国情,探索出一套比较完善的反洗钱犯罪运作机制,以此加强反洗钱犯罪工作对洗钱犯罪进行防范和打击,进而减少因洗钱犯罪给我国社会、经济带来的危害。
关 键 词: 洗钱罪 反洗钱犯罪 法律体系 组织体系 国际合作
领 域: [政治法律—刑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