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出 处: 《法制与社会》 2008年第8期153-154,共2页
摘 要: 随着行政纠纷的与日俱增且呈现多元化和复杂化,传统单一的行政纠纷纠纷机制给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和压力,本文试结合当前行政诉讼面临的困境和行政审判工作实践,分析在我国运用ADR解决行政纠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通过借鉴美国、英国和日本的ADR制度,提出了司法ADR等多种完善我国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方式和手段,以期更好地处理好行政纠纷,促进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关 键 词: 行政纠纷 行政审判 审判工作 纠纷解决机制 行政诉讼 纠纷机制 和谐稳定 工作实践 可行性 多元化 必要性 制度 杂化 运用 英国 压力 司法 手段 社会 日本
领 域: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