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曾凯生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上市公司的组织形式、结构以及面临的外部生存环境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不论是外部市场需求还是日益激烈的竞争,不论是技术的革新还是委托代理及道德风险,这些都使得上市公司面临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这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及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如何通过建立一套极为高效及其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来降低经营风险,也即相应的提高经营风险管理程度的问题也随之而生了。 本文应用委托代理理论,以我国上市公司2004年-2009年的面板数据为基础,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我国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管理程度进行实证研究。从公司的治理特征因素,如董事会特征因素、股权结构因素及激励因素等出发讨论了公司的经营风险管理行为,首先利用描述性统计分析,且利用分组等方法,分析了有关公司治理特征;提出研究假设,利用回归分析对假设进行检验。 研究表明,董事会特征对于我国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管理有着显著的作用;激励机制中的薪酬激励在现阶段的数据中呈现出不显著的关系,这表明在目前这个阶段,对我国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薪酬激励并不能显著的降低经营风险以及提高经营风险管理程度;另外,机构大股东的培养能够有效的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以及提高公司经营风险管理程度。
领 域: [经济管理—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