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李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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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出 处:
《求索》
2008年第1期94-96,共3页
摘 要:
诉讼法中应贯彻和加强人文精神,避免人的尊严、人的基本权利遭到践踏,使人在法治社会中能得到全面、自由的发展。其前提必须正视人文精神在中国诉讼法中的体现,重新建构人文精神在诉讼法中发展的基础,通过加强保障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权利的意识、根治具体法制中的不良现象以及尊重人性的做法来培育诉讼法中的人文精神。
关 键 词:
诉讼法学
人文精神
权利
领 域: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