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黄建武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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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从冲突、对抗走向平衡、和谐的过程。警察权是最典型的公权之一,由于与公民人身权利、自由权利息息相关而备受关注。警民关系,是一个国家民主法治水平高低的重要参数。构建平衡的警民关系,在传统的制约警权、保障公民权利思维定势之外,还要注意激励警权与约束公民理性、规范行使权利这一重要方面。
关 键 词:
警民关系
公民权利
国家权力
平衡论
领 域: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