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文法学院
出 处: 《商》 2015年第41期230-230,共1页
摘 要: 网络传媒低俗化是指网络传媒经营者淡化应有的社会责任,迎合部分受众的低级趣味和庸俗需求,制作、传播低级庸俗的产品,以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运作方式。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传播色情;宣扬暴力;宣扬封建迷信;传播信息垃圾。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网络传媒经营者对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追求;网络传媒经营者对部分受众低级庸俗心理的迎合与利用;有关部门对网络传媒缺乏有效监管。网络传媒低俗化问题的防治措施主要有:改进网络传媒经营者的经营理念;提高网络传媒受众的媒介素养;加强对网络传媒的有效监管。
领 域: [文化科学—传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