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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论我国民事诉讼缺席审判制度之完善

导  师: 黄娟

学科专业: C01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缺席审判制度已成为民事诉讼中一项必要的制度,并且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般世界其他国家都将缺席审判制度作为民事诉讼法的独立程序专门加以规定。但我国民事缺席审判制度本身在立法上简单粗陋,存在法律漏洞,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操作混乱,这严重影响了我国民事诉讼缺席审判制度其功能的发挥以及阻碍了我国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程序公正与诉讼效率的实现。因此加强对我国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本文以研究我国民事诉讼缺席审判制度之完善为主题。除“引言”和“结语”部分之外,论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详细分析了缺席审判的一般理论包括其涵义、理论基础、功能和基本模式的法理基础。在理论基础方面,阐述了缺席审判的价值目标以及其所依存的民事诉讼理念:辩论主义原则、处分原则和程序公正;第二部分,立足于我国现行缺席审判制度的基本规定,深入剖析了我国在相关立法领域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混乱现象,探寻到我国现行法律在立法模式、程序运行及救济途径等方面的缺陷;第三部分,先提出完善我国缺席审判制度之必要性及意义接着针对我国现行缺席审判制度的缺陷提出了关于完善我国缺席审判制度的六大具体措施,在这部分的论述中,基于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我国应该厘定我国缺席审判制度的立法模式,选择有中国特色的独特立法模式,最后作者建议对答辩制度、送达制度、滥用权利规制机制和法律援助制度配套制度进行改革以期形成一个完整、系统的制度体系,确保民事诉讼价值目标的实现。

关 键 词: 缺席审判 理论基础 制度缺陷 完善

领  域: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相关作者

作者 陈培珊
作者 陈毅坚
作者 贺俊
作者 宾文高
作者 邱荣汉

相关机构对象

机构 中山大学
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
机构 中山大学法学院
机构 广东财经大学
机构 暨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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