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聂普焱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在供应链中实施管理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契约管理。供应链上的成员通过建立契约关系来协调双方的利益。由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不完全性,造成了契约条款是不完全的。现有的多数供应链契约研究只考虑代理人努力的情况,这种方法的缺陷在于忽视了现实中很多供应链的管理是在代理人和委托人共同努力的环境中进行的。 独家代理和共同代理是委托代理理论中两个重要的代理模式,本文把独家代理和共同代理两种模式引入供应链中来分析供应商和零售商各自的激励效率及其代理模式的选择问题。分析比较这两种模式在供应链中的激励效率水平是本文写作的一个主要出发点。现实中的供应链更趋向于纵向一体化发展,在产权分离的时代背景下,供应商是选择独家代理还是共同代理来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是本文研究的最终目的。 本文还试图通过模型的建立和求解过程让读者对两种模式的区别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并打破了传统的委托代理模型只考虑代理人的个人努力情形,创新性地设计了在独家代理模式下零售商和供应商共同努力的情形。通过比较均衡解提出不同代理模式下激励效率水平以及代理模式选择问题,并以此为理论依据较为深入地分析了供应链的管理过程,不仅丰富了供应链管理和契约设计的研究内容,而且为现实环境中供应链管理的决策分析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领 域: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