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出 处: 《广东法学》 2006年第3期62-67,共6页
摘 要: 我国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新的庭审模式,证人出庭作证成为这种审判方式得以顺利实施之重要基础。但目前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难的现状在很大程度上困扰了我国刑事审判的顺利进行。本文在分析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难的现状的基础上,针对证人出庭作证难的症结——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提出确立直接言词原则、明确证人出庭作证范围以及完善强制证人出庭制度三点对策。
领 域: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