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黄瑶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持有型犯罪是刑法理论的一个复杂课题,其行为要件,主观要件,司法认定的程序方式均与传统模式有所差异,传统刑法理论甚至难以径直给出合理解读。本文从界定持有型犯罪的概念及持有型犯罪在刑法中的确立所反映的国家的立法意蕴和控制犯罪的刑事政策的变化入手,接着从实体法学和程序法学的角度深入探讨持有型犯罪的法律性质,主观罪过和有关司法认定的程序及持有型犯罪案件中非法证据的效力问题,最后归纳出持有行为是独立于传统行为方式(作为与不作为)之外的第三种行为方式;持有型犯罪主观罪过设置的不明朗,并不违背主客观要件相统一的定罪原则;程序上有关证明责任由控方承担,不存在举证责任倒置,对于涉及持有型案件中的非法证据不能一概否定其证据的效力。
领 域: [政治法律—刑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