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邓伟平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双重国籍现象,是当前我国以及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其产生的原因主要由各国国籍法在国籍的取得和丧失的规定上不统一而产生的。国际社会在减少消除双重国籍问题上做出过重大努力。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奉行血统主义为主的国籍政策,海外华侨人数庞大,且分布于世界各地众多国家中,同时,我国又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随着对外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走出国门,或临时出国或定居国外,涉外婚姻、收养数量日益增多,产生双重国籍的情形不断增加,中国公民双重国籍现象越来越突出。而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并在有关条款中对消除和防止中国公民的双重国籍问题作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虽然对消除或减少长期困扰我国的双重国籍问题起到重要作用,在国内外影响重大,意义深远。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对外交往日益频繁,在公民双重国籍问题上出现了些新的情况,国内外些中国公民和海外华人对1980年国籍法中处理双重国籍问题的原则和有关规定提出了不同看法,在法学界也引起了广泛地讨论,全国人大和政协的代表也提出提案对国籍法中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则提出异议。他们认为,应该或者可以允许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这就提出了是否应修改1980年国籍法的基本原则,如何针对当前的新形势,与时俱进,修改其中有关处理双重国籍问题的主要规定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领 域: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