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何问陶
授予学位: 博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1998年我国放开了信贷额度限制,开始实行信贷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因此本文研究的时间区间是从1998年至今。在回顾和评析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对比分析了中西方信贷配给的特点,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信贷配给双重性进行研究后,对其形成的原因重新做了划分,最后得出如下结论: ⑴信贷配给在中西之间的形成机制不同。西方早期的信贷配给是政府干预产物,而后期则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两种形成机制没有共存过。而在经济转轨中,计划和市场两种配置方式同时影响着信贷市场的运行,形成了我国转轨经济中特有的双重信贷配给,两者共存。 ⑵不能照搬国外以政府干预或市场选择来作为划分非均衡信贷配给和均衡信贷配给的标准。对其双重性的界定,本文认为均衡信贷配给是信用缺失和银行股份制改革中的风险控制造成的,而非均衡信贷配给则是政府隐性干预和利率不完全市场化的产物。 ⑶信用缺失衍生出信任型的信贷配给,其属于均衡信贷配给的一种。银行既在高端市场上无节制地实施信贷集中,又在低端市场用繁重的非信用保障条款配给数量相当的贷款。因此,我国的信贷配给是信任型的信贷配给。最后对其带来的信用缺失进行了度量。 ⑷银行股份制改革和风险控制形成了另一种均衡信贷配给。在讨论了国有银行改革中机构的撤并对信贷配给的影响后发现:银行间的地理距离越大,信息不对称程度越严重;由银行机构撤并导致的银企间地理距离增大加剧了信息不对称,银行对企业实施更加严重的信贷配给。 ⑸政府隐性金融干预是形成非均衡信贷配给的途径之一。在东、中部地区政府隐性干预下信贷配给的表现为对私营个体单位的贷款支持,对公有制经济单位的配给。而对于西部地区,政府�
领 域: [经济管理—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