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
出 处: 《科技管理研究》 2010年第3期163-165,共3页
摘 要: 从财务重述与高管变更这个新的研究视角出发,检验财务重述与高管变更的关系。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发生了财务重述后,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是可以做出应对措施的。财务重述后的高管变更也是给了高管人员一个警示和激励,不敢轻易地去财务重述。同时也可作为监管会计制度执行的一个潜在机制,财务重述后的高管变更可以减少会计监管成本。上市公司管理机制有效发挥,才能避免危及股东权益的机会主义行为。
领 域: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