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刘恒
学科专业: C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近年来在我国推行的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也是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它主要通过社会各方的相互协助,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对于探索罪犯改造方式多样化、科学化、社会化是一种有益的尝试。目前,我国社区矫正存在着主体模糊、适用范围有限、制度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而立法上的空白、监督体制的缺失是造成社区矫正工作蹒跚而行的根源所在。分阶段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是走出困境的必然选择。探讨社区矫正制度立法问题,有助于正确认识社区矫正的内涵,把握发展的规律,理清改革的思路,从而为立法机关、政府部门制定法律以及合理配置政策资源、调整改善政策提供参考。本课题的研究主要针对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的关于社区矫正的规定,随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发展,现有的社区矫正依据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中所凸显出来的缺乏一致性、规范性、严肃性以及权威性等方面的问题,以社区矫正立法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文献、实地座谈、抽样调查等方法,从行政立法的角度深刻分析社区矫正的法律理念、社会功能、发展走向,深入思考现行劳教制度与社区矫正制度互补发展的相关问题,较系统地阐述了社区矫正立法的可行性建议.
领 域: [政治法律—刑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