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梁玉霞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指导性行政案例制度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项创新,截至2014年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发布了44个指导性案例,其中包括9个指导性行政案例。指导性行政案例制度的设立具有良好的初衷,但是目前关于指导性行政案例的理论探索和实践运用仍存在问题,如最高人民法院对其性质、效力等基本问题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学术界也未能对这些问题达成共识,因而导致了法官在案件审判过程中难以正确援用指导性行政案例确立的法律适用标准;与此同时,指导性行政案例的遴选不尽合理,间接影响到了法官对同类案件的审理。指导性行政案例要发挥积极作用,首先,必须明确其与判例制度的区别,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其次,应当立足于指导性行政案例的设立目的和特点,对其性质、效力做出界定,明确其基本属性和效力来源,为法官适用指导性行政案例提供理论支撑;最后,应当以理论研究为基础,着眼于司法适用实践,通过完善遴选机制、监督机制等手段,促进指导性行政案例制度的健康发展和完善。
领 域: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