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张礼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兼语式在法规体中广泛使用,主要分布在长句中,一个句子包含几个兼语结构的现象也很常见。本文以36万字的法规语料为基础,采用统计、描写、分析、归纳、比较等方法,考察兼语式在法律、条例、办法、规定中的数量分布和结构类型,剖析其句法特点和语义特点。法规体中的兼语式有常规兼语式、叠合兼语式和成分共用兼语式三种结构类型,以常规兼语式为主,叠合兼语式主要是兼语式与连动式、处置式、兼语式的叠用,成分共用兼语式主要有共用兼语前项和兼语、共用兼语后项两种情况。从结构成分和句法功能来看,法规体中兼语式的S可由名词、“的”字短语、定中短语、名词性联合短语、同位短语或者动宾短语担任,V1是单个动词或者动词性联合短语,N由第三人称代词或者名词、定中短语、名词性联合短语充当,V2可以是光杆动词、状中短语、动词性联合短语、动宾短语或者连动短语、兼语短语;兼语式具有独立成句,或者在句中作谓语、定语、宾语、主语、“的”字短语直接成分、方位短语直接成分等句法功能。法规体中的兼语式语义表达连贯、明确、充分,表达的内容有:规定权利与义务,概括违法、违规、犯罪行为,严明法定程序,对复杂情况进行解释、列举、分类,表明国家或单位的方针政策等。V1的语义类型有使令类、交给类和有无类,使令类占90%。使令类V1根据使令度和语义特征可分为11个义类,催逼义、培养义和使让义最为常见。S和N主要概括人、机关、机构、部门、单位、组织等,V2的动作行为一般发生在V1后,表示V1的结果或目的。法规体中的兼语式适应了法规语境的交际需要,在结构、句法、语义上体现了法规的语体功能。
领 域: [语言文字—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