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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广州大学
出 处: 《财会通讯(上)》 2009年第7期80-81,共2页
摘 要: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企业换入一项资产时,无论是按换人资产公允价值还是按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作为换人资产的入账价值,都应是包含增值税额,在计算换入资产成本时扣除可抵扣增值税额;在计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时,换入资产的人账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也应该包含增值税额。当然,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时,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所包含的增值税额相等,也可按不含税价值计算。
关 键 词: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增值税处理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 资产公允价值 增值税额 例解 账面价值 换出资产
领 域: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